存在未將所有應納入部門預算的單位、項目、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動用以前年度結余資金未納入預算;部分收入和支出(除開展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收支以外)未納入預算。
?。?)部門和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性收入等各類收入未納入部門預算,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和非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未納入部門預算統籌使用。
?。?)資產出租、處置等收入未按規定納入單位預算,部門以本單位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未納入本部門預算,非本級財政撥款收入未納入本部門預算管理等問題。
?。?)未按實有人數申報人員經費預算、未按人員編制數申報日常公用經費預算。
2.預算編制不規范。未嚴格控制代編預算規模,存在超范圍編報、代編問題;未厘清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的內涵界限,預算編報不細化、不具體。
3.預算編制不科學,項目立項依據不充分、支出內容不細化,預算與實際支出差距較大,預算缺乏約束。
?。?)未按支出預算的定額標準建設,或者采取編制虛假項目、重復申報項目等形式,套取財政資金。
4.預決算公開不及時、不完整。部門預算的收支未全面、完整公開,未按規定時間公開部門預算、決算或“三公”經費情況。
?。?)未及時將不需繼續支出(已完成目標、提前終止或實施計劃調整的項目)的預算資金清理為結余資金報財政部門
?。?)向本單位其他賬戶或上級主管單位、所屬單位實有資金賬戶轉款,脫離集中支付監管。
1.違規設立非稅收入。未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管理權限批準設立項目,違規設定非稅收入的征收對象、范圍、標準和期限。
?。?)違規設立非稅收入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AC米蘭官網政府性基金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許經營收入、中央銀行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違反規定,在征收期限內應收未收,或在征收期限到期后繼續收取非稅收入。
?。?)通過設立過渡賬戶、其他銀行存款賬戶或以現金存放的方式,隱瞞收取的非稅收入,不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
?。?)違規將代行政府職能強制實施具有壟斷性質的收費作 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
?。?)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1.一般性支出壓減不到位。未按照精打細算、能省則省、“三公”經費總額繼續維持“零增長”的原則,大力壓減一般性支出,削減非急需非剛性和低效無效支出。
?。?)“三公”經費總額未維持“零增長”,五項費用控制 不嚴格,未實現壓減。
?。?)違規換用、借用、占用所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轉嫁攤派車輛運行費用。
?。?)組織無明確公務目的、無實質公務活動的差旅活動,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
9.違規興建樓堂館所,存在鉆制度空子搞變通、變相規避審批程序,新建、改擴建、裝修樓堂館所等問題。
?。?)對于績效評分連續偏低的項目,仍然安排 或未削減下 一年度預算,造成資金沉淀。
2.決算報告編報事項不準確,賬務核算不合規,存在部門與所屬單位未剔除重復項目導致虛增收支問題。
4.匯總決算不規范,部門決算草案編制與預算編制口徑、范圍、科目等不一致,造成決算與年初預算差異較大,影響預算資金分配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