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集中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又開始了。實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重要決定,是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重要舉措。
填報過程中,有哪些事項容易漏報,有哪些細節需要注意,不如實報告會又怎樣的后果?領導干部們,注意了!
《中國紀律處分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報告、不如實報告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領導干部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應當對其進行誡勉。
中組部在《關于做好2016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專門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強調了組織處理辦法。
有的人就會問了,那么多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組織怎么就知道我填報的準不準呢?這就不得不說到干部監督工作中的一項常態工作:抽查核實。
抽查核實,AC米蘭官網顧名思義就是從所有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干部中抽取部分人員,對其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查詢核實。為了做好這項工作,中組部牽頭建立了由13個職能部門參加的抽查核實聯系工作機制。
至于為什么搞抽查而不是普查甚至實時監控,想想全國有多少個副處級以上的領導干部,工作量實在是太大。
有的人又心存僥幸了:抽查抽查,那什么時候能夠抽到我呀?我們就來聊一聊抽查核實的兩種方式: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
中組部安排每年1月份進行一次集中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工作,每年二季度從報告人員中選出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
根據現行規定,凡是被隨機抽中進行過抽查核實的,三年內都不會再作為隨機抽查的對象。
“三年內都不會再作為隨機抽查的對象”,這是不是就意味著只要被隨機抽查一次就可以管三年,然后這三年就可以隨便填寫了呢?
重點抽查是在每年一次的隨機抽查之外,根據需要對部分人員作針對性的抽查核實。
重點抽查的第二類則是對擬提拔為副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或擬轉任重要領導崗位的人員等,在宣布任命之前,都需要對其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查詢核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凡提必核。
現在,“凡提必核”已經成為了干部選拔任用環節中的重要一環,核實結果不一致的,將影響任職。
一份《報告表》內容非常細致,填報時需要提前準備的信息量也不小,難免出現疏漏。
有的是對配偶情況不了解的;有的是忘記了是否辦理過房產轉讓手續的;有的是覺得自己位不高權不重沒必要填那么多的;有的是嫌麻煩沒時間去一一梳理投資去向的;還有的是抱著僥幸心理覺得等查到自己頭上再補報就可以了的……
上述這些理由都不是正當理由,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領導干部就已經簽署了承諾書,一旦有所缺漏,就會被認定為漏報、瞞報。所以,咱們一起長長心吧!
填報個人有關事項時,婚姻狀況應以填報日期當天在民政部門的登記情況為準。不能以此為借口,說對即將離婚的配偶情況不了解、不報告,更不能覺得難為情不向組織報告。
不管年齡多大,只要是未婚子女不能實現經濟獨立、不能獨立生活的,都應算作共同生活的子女。其房產、投資、理財等情況都應當如實報告。
出國(境)證件交組織保管的仍然需要如實、完整報告,少報告因私出國(境)證件1本或出(國)境情況1次即認定為瞞報行為。填報時應由本人填寫,如果自己記不清證件或出(國)境情況的,需要自己去查找核對。
既已簽署承諾書,應對配偶的情況進行過充分溝通。無論是配偶婚前財產還是現有投資、理財、房產,都應當按規定如實報告。
有的人覺得回家翻房本過于麻煩,于是就憑感覺估算了。中組部規定,漏報、少報房產面積超過一定數額,將認定為隱瞞不報。
不管是自己炒股還是交給別人操作,只要是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股票、基金、期貨、保險、銀行短期理財產品、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等,都應當如實詳盡地報告。
也許有的人覺得自己持有股票數量太多,每支股票數額都不算大,平時工作忙,若都填太過麻煩,自己只需要選填幾支數額較大的就可以了。但是不行,漏報、少報累計超過一定數額,將認定為瞞報行為。
領導干部須如實報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經商辦企業的情況。抽查核實中一旦發現涉及違規經商辦企業的,將移交執紀執法機關處理。
總而言之,面對越來越嚴格的填報要求,領導干部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時既要提高思想認識,也要注意填報細節。畢竟,這是檢驗領導干部是否對黨忠誠的重要關卡?。▉碓矗骸叭诵械馈惫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