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縣汽車租賃行業經營秩序,保護經營者與承租人合法權益,依據《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號修改決定等法規,現就汽車租賃業務備案管理有關事項告知如下,凡經營范圍包含汽車租賃業務的店鋪、企業,均須嚴格遵照AC米蘭官網執行。
汽車租賃經營實行備案管理制度,未按規定完成備案的單位,堅決禁止開展汽車租賃業務。依據《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22號)及2021年第17號修改決定,從事小微型客車(9座及以下)租賃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ǘ┩度虢洜I的小微型客車應當經檢驗合格且登記的使用性質為租賃(以下稱租賃小微型客車);
?。ㄒ唬┯信c開展分時租賃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保證服務平臺運行可靠;
2.新設立或新增汽車租賃業務的單位,應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后60日內辦理備案;
4.暫?;蚪K止經營的,應在15日內書面報告,分時租賃企業終止經營需提前30日公告。
結合上述經營條件,各單位辦理備案需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確保真實有效):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證明已取得企業法人資格)、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代辦的需額外提供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經營場所證明(產權證或租賃合同)及場所照片、管理人員信息表(含身份證復印件、從業資格證明及聘用合同),證明具備與租賃業務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管理人員;
5.租賃小微型客車明細清單、車輛行駛證(使用性質登記為租賃)、最近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報告及車輛外觀照片,證明車輛符合經營要求;
6.經營所在地服務機構證明材料(如服務場所產權證明、機構登記文件等),證明具備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
8.分時租賃企業專屬材料: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證明(如平臺技術檢測報告、系統架構說明)、車輛調配服務人員信息表(含崗位證明及聯系方式),證明符合分時租賃專項服務能力要求。
各經營單位在開展汽車租賃業務時,必須嚴格履行租賃人員身份核實義務,確認承租人具備合法駕駛資格(持有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且準駕車型與租賃車輛相符)及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核心要求如下:
3.租賃時應明確告知承租人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提醒其遵守交通法規,不得超速、酒駕、毒駕,不得將車輛轉租、抵押或用于違法犯罪活動。
1.未按規定時限完成備案或備案信息變更的,依據《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由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于經工作人員明確告知備案要求及時限后,仍拒不備案或拖延備案的,視為情節嚴重,將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采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暫停相關經營許可、通過官方渠道公示違法信息等監管措施,相關違法記錄同步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影響企業信貸、招投標等經營活動。
2.向無合法手續人員租賃汽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若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實施違法犯罪,經營單位將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3.向未成年人違規租賃汽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若未成年人駕駛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經營單位需承擔過錯責任;同時依據《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由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吊銷相關經營資質。
4.未履行身份核實義務導致嚴重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法》第八十六條,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備案地點:新和縣政務服務大廳三樓E15,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咨詢電話:。
請各經營單位高度重視,按時完成備案手續,共同維護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本告知書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