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5號)、《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山東省公安廳關于認真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等有關工作的通知》(魯交運〔2018〕6號)等相關要求,經公安部門核查,以下駕駛員AC米蘭官網背景審核未通過(見附件),現將202年第一、二季度未通過背景審核的駕駛員情況予以公告。我局按照有關規定擬撤銷其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當事人如對撤銷從業資格有異議,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市交通運輸局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并提供證明材料或要求舉行聽證。公告期滿無異議,從業資格證件將公告撤銷。